董事基本資料:
|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2022年度股東會後成立並由 3 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 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其本年度工作重點為監督公司財務報表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委員會成員(本屆委員任期:2022年05月31日至2025年05月30日)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二位獨立董事組成。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本屆委員任期:2022年05月31日至2025年05月30日)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推舉,依據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該委員會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組成,其為協助董事會強化管理機制及健全公司治理。
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本屆委員任期:2022年05月31日至2025年05月30日)
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於2023.5.31董事會後成立並由 3 名獨立董事組成,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以負責財務營運、法令遵循及資訊科技控制等管理事項,將建議事項提交董事會決議,並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中李孟修委員具有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擅長財務及稅務規劃,具有會計與財稅資訊風險之管理能力。
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本屆委員任期:2023年05月31日至2025年05月30日)
|
崇越電通2024年董事會決議事項
|
崇越電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1.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載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為達成員多元化而採取的方針。
2. 願景 本公司明白並深信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所助益。
3. 政策聲明 為達可持續之均衡發展及董事會層面日益多元化,本公司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董事會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在考慮人選時以客觀條件充分顧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重要性。
4. 可計量目標 甄選人選將按一系列多元化範疇為基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最終將按人選之長處及可為董事會提供之貢獻而作決定。
5. 監察及彙報 議事單位每年彙報董事會在多元化層面組成之成效,並監察本政策的執行。
6. 檢討本政策 議事單位需適當時候檢討本政策,以確保本政策行之有效。若有需修訂,再向董事會提出修訂建議,由董事會審核。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單獨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之影響情形充份溝通。大家並有達成共識,若遇到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2.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向獨立董事提出報告。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三、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的功能,清晰定義績效目標,以提升運作效率,特訂定此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內容包含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會成員績效評估、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提名委員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年度結束後依據當年度各項評估指標進行評鑑,並依據實際運作需要,得調整評估指標之比重。近兩年度之績效評估已分別於2024/3/8及預計2025/3/5董事會進行2023年度及2024年度之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於官網中揭示。
其評估之衡量項目為: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6、功能性委員會之組成及成員選任。
此外,本公司自2020年度起至少每三年委任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專家學者執行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其評估之衡量指標、評估程序、訪談行程及評估結果,皆依外部專業獨立機構辦理,並將評估提報董事會。
本公司已委託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2022/10/1~2023/9/30),該協會委派召集人劉鎮圖(曾任合晶科技及茂矽電子董事)、余光化委員(曾任中華化學獨董及聯成化學總裁)及評量組長呂淑滿及專員蔣嘉蓉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指導、 授權、監督、溝通及內控風險等面向,以問卷及實地訪談等方式評估董事會效能;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並於2023年12月提供評估報告,本公司已於2024/3/8董事會報告結果。
評估內容及公司回應概述如下:
|
本公司自93年公開發行後有一段時間都維持7席董事(含2席獨立董事)及3位監察人。自108年起擴編至10名董事(含2席獨立董事)及3位監察人,新增位3位董事皆為公司高階經理人,自111年起配合法令規範成立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董事席次改為13名(包含3位獨立董事),並再增加1位高階經理人。其目的即著眼於目前董事會成員中有多位為公司之原始創辦股東成員,為將公司的經營理念順利傳承,故陸續增加高階經理人擔任董事,以逐步學習及熟稔董事會運作及經營管理公司之重要核心精神。 另本公司近幾年來也針對各區總部的高階主管進行未來接班人才規劃及培養,陸續升任幾位有潛在能力之主管擔任協理、副總經理及營業總部區總經理,以期成為未來營業總部區總經理或執行長之預備人選。針對這些未來可能接班人才,公司每年均為定期進行經理人評鑑,藉此了解各經理人需要再加強之項目(例如外語能力及部門輪調經驗等)並且鼓勵進修EMBA以加強管理知識及能力。 |